一星期內(星期一至日計算)於任何時段,每次以同一張已登記之八達通卡惠顧$18或以上,即得1分(每次最多可獲1分),於該星期內儲滿5分,即送「$18現金券」一張。
推廣日期: 2007年7月2日至9月30日
換領「$18現金券」細則:
1. | 惠顧金額以每次交易計算,每次最多可獲1分。 |
2. | 惠顧「盤裝外賣美食」及「應節食品」均不獲積分。 |
3. | 每張八達通卡每日賺取的積分及每星期可換取之現金券數量均不設上限。 |
4. | 會員每次以八達通卡惠顧,可於發票底部獲知卡內累積分數,會員可自行撕下該部分作為紀錄。 |
5. | 會員已登記之八達通卡內的積分不能轉賬予其他八達通卡或與其他八達通卡的積分合併使用;即使同一會員擁有多於一張已登記八達通卡,會員亦不得連同多於一張八達通卡積分一併使用。 |
6. | 會員如遺失或退回八達通卡、更改八達通卡編號或八達通卡遭到損壞,卡內積分將被取消。 |
7. | 「$18現金券」將於會員累積滿5分時由收銀員送贈。換領「$18現金券」所需之5分會即時從八達通卡中扣除。 |
8. | 積分有效期以星期一至日計算,所有已累積的分數將於每星期日午夜註銷。 |
9. | 顧客憑「$18現金券」於任何時段到全港各大家樂分店惠顧,可作港幣$18現金使用。現金券每次限用一張,不能兌換現金,不設找贖,不適用於購買所有「盤裝外賣美食」、「應節食品」及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10. | 2007年7月2日至9月30日期間,會員使用「$18/$10現金券」或其他優惠券時,如惠顧金額扣除優惠券或現金券面值後,餘額仍達$18或以上,並 以已登記之八達通卡支付,則該餘額可獲取積分;若餘額在$18以下,則不獲任何積分。 |
11. | 如有任何爭議,一概以大家樂快餐有限公司的最終決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