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0日 星期日

江蘇劣質蚊香熏暈夫婦

踏入雨季,江蘇劉先生前兩日在地攤買來一個兩元人民幣的蚊香回家驅蚊,怎料蚊香點上後,劉半夜感覺頭疼難忍,胃部不舒服。第二晚點蚊香時,劉的妻子都出現頭暈、頭痛症狀,才意識到原來是劣質蚊香有問題。
記 者走訪各大超市發現,幾乎每種蚊香、驅蚊液、氣霧劑的包裝盒上都標註有「微毒」的字樣,還標註有農藥登記證號和中毒急救方式,連寶寶使用的驅蚊液,也都含 有農藥成份。有見及此,民眾更推崇傳統的驅蚊法。市民趙女士說,可以關上門窗,窗前放一盆洗衣粉水,第二天盆中就會有很多死去的蚊子。大蒜和洋蔥也有驅蚊 功效,可以把它們放在窗檯或吊掛在燈泡旁。
中國江蘇網

手機電筒僅是微弱白光,並非射出來的強光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電單車不像私家車,後者配備有雪糕筒及螢光牌應對緊急事故,阻隔汽車馳近。
倘遇上述意外情況,司機可以把電單車推到受傷乘客的後面,並開著死火燈警示其他司機小心,同時亦可以拾來附近維修路面的路障以擋著傷者。
他認為,手機電筒僅是微弱白光,並非射出來的強光,高速駕駛中的司機很難看得清楚,所以成效有限,而且司機在後打燈作人肉路障亦頗為危險,最好把傷者移到路肩或即時報警。

加速前應知會乘客

資深電單車駕駛導師侯啟榮表示,大馬力電單車載客期間加速,司機一般需知會乘客,例如用腳踢他一下,或者大聲示意,對方之後應該用腳夾實油缸及攬實司機, 否則電單車一旦突然加速,車頭可能會凌空抽起,因尾座沒尾箱阻隔,乘客極易被拋落車。
《蘋果》記者                                    

2013年6月12日 星期三

放蛇搭白牌車 警拘司機

                                   【太和】
【本報訊】網上出租汽車或載客服務大行其道,有白牌車司機渾水摸魚設立網址公然招客,惹來警方放蛇掃蕩,昨晨他駕駛七人車,在落馬洲接載喬裝乘客的警員,當場人贓俱獲被捕。

設宣傳網站吸客

被捕男子34歲姓周,天水圍天晴邨居民。據悉,他投資約40萬元購買一部豐田七人車,以違法白牌車謀生,最近疑越做越大膽,乘網上出租汽車或載客服務廣告 普及,自設網址魚目混珠表示可提供載客服務,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日前網上搜查,發現他的網址,於是放蛇蒐證調查。
早上10時左右,警員喬裝乘客相約周前往落馬洲接他後駛往大埔途中,警員見時機成熟表露身份,著他將車駛往太和巴士總站,以涉嫌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將他拘捕。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表示,白牌車在落馬洲與的士司機爭食由來已久,警方應加強放蛇行動掃蕩;而近年更多了年輕司機,為了搵錢養車違法揸白牌。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指出,普通私家車因不能取酬載客,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必拒賠,所以乘客幫襯白牌車隨時搵命博。                                    

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行少50米捱車撞飛 婦頭重創 區議員促設鐵欄防亂過路

                                    【本報訊】黃大仙斧山道昨清晨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名年近八旬老婦疑貪方便,捨棄行人輔助線不用,寧持枴杖橫越四條行車線,結果被一輛下斜的士撞倒及拋 起,頭部重傷,送院後情況危殆。現場所見,不少街坊罔顧安全胡亂過馬路,有區議員建議當局在馬路中央加裝鐵欄以防途人違例過馬路。
記者:李子平 翁鈺輝

女傷者79歲姓江,昨清晨6時許,她行動不便,手持枴杖在富山邨富禮樓對開巴士站橫過來回四線行車的斧山道,上址兩條行車線上斜和兩條行車線下斜,當她步 於下斜路面的慢線時,突然有一輛由50歲姓梁男司機駕駛、朝彩虹方向之的士駛至,司機收掣不及,將老婦撞倒。
老婦倒地時頭部受傷,流出大量鮮血,重創昏迷,有多名男女途人發現即時上前協助,用紙巾替傷者止血。
警方和救護員接報到場,將傷者送院急救,目前情況危殆。警方替肇事司機作酒精測試,證實沒有飲酒。
現場對上50米有行人輔助線,對落100米亦有一條行人天橋,懷疑老婦貪一時之便,捨過路設施不用,隨便橫過馬路出事。
意外後,仍有不少街坊冒險在富山邨走往對面的宏景花園,或有宏景花園的巴士站下車後,走向富山邨,以中年及老人家最多,部份人被記者問及為何亂過馬路,他們回應說:「我下次唔會㗎嘞!」

區內長者屢勸不聽

黃大仙區議員胡志偉指經常看到長者在斧山道隨便走過馬路,曾多番勸阻,惟未見收效。胡志偉透露現場一帶交通施設規劃欠佳,致日後改善困難重重。既然有不少 街坊違例橫過馬路,他建議當局可考慮在馬路中央位置,加裝鐵欄以防途人隨意衝過對面馬路。                                     

友偷父「日產」 載三未成年男女遊死亡彎 揸大膽車出事 15歲仔命危

                                    【本報訊】三男一女青少年疑一時貪玩,由其中16歲少年偷取父親私家車,交由15歲友人負責揸大膽車。一車四人昨天凌晨駕車冒雨在大埔新娘潭路飛馳,結果 在船灣郊野公園的「湧尾S形死亡彎位」失事,全車越過對麵線直撞燈柱,車頭成V字形凹陷,嚴重損毀。四人全部浴血,當中駕車少年命危,14歲女童的傷勢亦 情況嚴重,警方事後已聯絡四人家長協助調查。
記者:李子平 江寶龍 譚嘉意

揸大膽車導致命懸一線的少年姓莫(15歲),暱稱「謙仔」,其左腦出血,情況危殆,他除了涉偷車外,亦因無牌駕駛被捕;至於偷自己父親私家車的少年則姓李 (16歲),暱稱「恆仔」,目前情況穩定,他則涉偷車被捕;另外重傷少女「彤彤」姓張(14歲),另一受傷少年「阿俊」姓鄭(17歲),情況穩定。

車頭V字形凹陷

消息稱,四人早前商討實行揸大膽車計劃。昨天凌晨3時許,居於粉嶺美景新邨的恆仔偷去從事工程業父親的白色「日產」私家車後,將車匙交予謙仔負責駕駛,當 時恆仔坐於車頭乘客位,彤彤則坐於左後座,阿俊坐於彤彤旁邊的右後座。
謙仔駕車沿新娘潭路向大埔方向飛馳,當時正下大雨,估計他們驅車至少16公 里。當駛至湧尾近船灣郊野公園遊客中心、俗稱「S形死亡彎位」的左轉時,疑因高速和天雨路滑影響,全車失控越過對面行車線,直撞斜坡旁一條燈柱,車頭V字 形凹陷,擋風玻璃爆裂,車內安全氣袋彈出,四人全部浴血車廂。路過的駕車人士見狀報警,其中駕車的謙仔被困車廂,要由消防員救出,四人事後被送院救治。
謙仔父親接獲消息趕抵醫院,他憂心忡忡稱:「佢(謙仔)自細都好鍾意車……乜嘢車都鍾意揸!」警方調查後發現四名傷者均未成年,事後聯絡恆仔的52歲父親車主瞭解事件,揭發有人偷車無牌駕駛。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稱,事發現場路段彎位極急,難以察看轉彎後的路面情況,一般駕駛者已難以駕馭,不熟路的新手更可想而知,加上天雨路滑,急彎容易跣胎及甩尾,故車速不能快。
國 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車主有責任保管自己的車輛,若被人盜去從事違法活動,均不會獲得任何賠償,若被不認識的人偷車引致他人受傷,仍可酌情 獲汽車保險局的基金協助撥款賠償,惟由認識的人偷走(如今次事件兒子偷車),即使不知情亦不能作藉口,所有人命財物損失,車主均要一力承擔。

揸大膽車失事示意圖

1.
16歲少年偷去父親私家車後,給15歲友人負責揸大膽車,他與另外一男一女亦同行遊車河


                                   2.
私家車冒雨沿新娘潭路狂飆,駛至湧尾S形死亡彎位時失控越過對麵線直撞燈柱,車頭撞成V字形凹陷,四人全部浴血

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貨車所運鋼管穿透駕駛室將司機釘在座位上

昨天清晨5時30分許,昌平區順沙路小湯山段發生一起車禍,一輛中型貨車撞上了路邊隔離護欄,導致一根兩米多長、胳膊粗細的鋼管刺入駕駛室,將司機牢牢“釘”在座位上,情況十分危急。
  事故發生之后,小湯山消防中隊趕到現場。消防隊員發現,刺入駕駛室的這根鋼管不但扎進了司機腹部,還穿透了座椅。原來,被困的司機當時是光著膀子開 車。這時,受傷的司機意識尚清醒。經過勘察,消防隊員迅速展開救援。由兩名消防隊員利用液壓剪切鉗負責剪切鋼管,並有兩名消防隊員分別負責固定鋼管,摁住 司機的身體,以防止鋼管突然移動和受傷司機突然躁動造成二次傷害。在救援過程中,為了穩定住受傷司機的情緒,消防員用衣服將其眼睛蒙上,並對其耐心安慰。 兩分鐘后,消防隊員成功將鋼管前半截剪斷。
  就在這時,受傷司機突然大喊大叫,不顧刺透身體的鋼管要坐起來,甚至試圖自己將鋼管其余部分拔出。消防隊員立即將受傷司機牢牢按住,並安慰他:“一定 要冷靜,急救車馬上就到了,千萬不要亂動。”很快,999急救車到達現場,醫護人員對司機傷口進行了簡單的處理后,消防隊員用同樣的方法將后半截鋼管剪 斷,並協助救護人員將傷者抬上了急救車。據了解,受傷司機暫時沒有生命危險。(韓慧 王培)

 

打瞌睡釀車禍

【本報訊】67歲的黃伯於昨午12時許,駕七人車載著62歲姓李妻子和兩歲亦姓李的外孫女,沿香港仔海傍道快線往田灣,途至香港仔中心對開時突然失控撞向 中線的貨車,再猛撼行人天橋橋躉及路壆後反彈路中。消防員其後到場搶救,將兩婆孫救出送院,女童頭頸受傷(圖),情況嚴重;外婆額頭及手部受傷,並無大 礙。警方其後指不排除有人瞌睡肇禍。                                  

埋身擊】手機外置電池 三星最搵笨  輸出電容量僅達標籤所示57%

                                    【本報訊】港人智能手機、平板電腦不離手,幾乎人人都有帶備俗稱「尿袋」的外置電池傍身。《蘋果》委託理大電機工程學系測試市面七款外置電池的表現,發現 無論是大廠行貨或內地山寨品牌,實際的輸出電容量,平均只達到標籤所示60%。其中售價近700元的三星Battery Pack9000mAh最搵笨,只達標籤57%,是測試之中性價比最差。專家批評生產商沒有標示實際輸出的電容量,令消費者真正用到的電容量低過購買期 望。
記者:李雅雯
七款測試的外置電池牌子,包括三星、HTC、飛利浦、GP、MiPow,分別於百老滙、豐澤和太古城APITA電器部購入;另兩款在深水埗黃金電腦商場購 入的內地山寨牌子,分別是iSuper和Power Bank。
本報委託有份研發港產電動車「MyCar」的理大電機工程學系電力電子研究中心主 任鄭家偉教授,測試七款外置電池的功效,將每款外置電池以最大電流(discharge current)進行放電,得出電池所需的放電時間(discharge time),再將放電時間與電流相乘,再除以外置電池的標籤容量(mAh),從而計算出實際電容量。

可充電四次變兩次半

測試結果發現,售價699元的三星9000mAh的性價比最差,實際電容量5184mAh,只達標籤的57.6%。以一部三星 S3原裝手機的電池2100mAh容量計算,根據包裝標籤應可充電4.3次,但根據測試結果,實際只可充電2.5次。
其他品牌的外置電池同樣有落 差,HTC的輸出電容量只有標籤的63.64%、GP有64.62%、MiPow有54.25%,表現最好的飛利浦則有66.67%。不過,飛利浦另一款 在台灣出售的外置電池5200mAh,上月在台灣消保處公佈的官方測試結果之中,只達標籤的61.5%。
售價比三星便宜七成的內地山寨品牌 iSuper,包裝標榜是用三星鋰電池,測試結果顯示,iSuper的輸電容量比三星更高,達到標籤的60%。不過,鄭教授稱,iSuper的放電電壓設 計是3.6V,低於一般手機充電電壓5V,長期使用會損耗手機壽命,甚至影響手機性能。另一款平價的內地山寨品牌Power Bank12000mAh只售超筍價169元,但輸出電量只達標籤18.58%。

三星指產品表現理想

鄭表示,外置電池受體積細小限制,以及截電保護裝置,實際上電池的電容量不會百分百輸出;不過若設計精準,輸出的電量仍可達到電池容量的80至 90%,70%是起碼應有的標準。不過,七款電池的測試結果只達標籤容量60%,他認為可能是電池的電子線路、截停電源設計不妥善,「或者嚿電池根本容量 低、質素差。」
三星電子提供內部測試數據,力證產品表現理想,又表示與理大測試有所不同,所以結果亦有所不同。HTC稱,標籤列出是電芯本體的容 量,並非輸出的電容量,內部測試電芯沒有安裝在移動電源內,故不會有能量損失,並相信理大的測試結果與標籤不同,是因為部份能量在轉換輸出時損耗。
MiPow香港代理稱電池容量經電壓轉換器轉換,輸出的能量會部份消耗,外置電池會因環境及使用次數存在差別。GP與飛利浦回覆指,理大測試以電流mAh 值計算不準確,應以瓦時(Wh)為計算單位才可準確形容電能量。不過,記者翻看全部七款電池的包裝,發現一律只列出mAh的數值。                                     

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

5.5戶爭一個車位 售價焗炒高

                                   【供不應求】
將軍澳日出康城儘管挾鐵路概念,惟位置偏離將軍澳市區,故此擁有座駕的住客只可直接購買或租用屋苑停車場車位,惟屋苑車位供應比例為5.5比1,供不應求情況嚴重,造就車位有條件炒高。

四屋苑僅1,155個車位

日出康城各期屋苑配置車位嚴重不足,連同剛入夥的領凱在內,現時整個日出康城已入夥的首都、領都、領峰及領凱共4個屋苑,全數6,368個住宅,但只有 1,155個車位,平均每5.5伙爭1個車位,供應短缺。
目前,更只有首都的300個車位已拆售,當中不乏由用家購入,而其餘855個車位仍由發展商持有,奈何供應緊絀,車位長期租滿,住客要輪候多時才有機會租得車位一個。
有 「車位大王」稱號的紀惠集團行政總裁湯文亮曾指出,投資車位緊記「五比一」黃金比例,意即供求比例拉得越遠,才有投資價值。去年10月尾政府推出辣招後, 激起發展商一輪拆售車位狂潮,華懋集團便極速推售千個車位發售,吸引大批投資者加入喪炒行列。不過,並非個個屋苑炒得起,旗下深井豪景花園大量車位空置, 供大於求,不少車位買家接火棒後,將車位蝕賣求售,甚或低價至月租僅300元求出租。                                     

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

撞死菲傭及女童  泥頭車司機否認危駕

                                    【本報訊】泥頭車司機去年在九龍塘疑未有察看路面情況,撞倒正衝紅燈過馬路的菲傭及僱主的6歲女兒,再輾過兩人的頭部才停下,令兩人當場頭爆死亡。司機昨 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受審,有私家車司機表示當時聽到女傭慘叫,立即響按提醒被告,但被告未有即時停車。
控方在區域法院宣讀開案陳詞 指,去年4月14日早上近9時,菲傭Memita Leonora Samortin(36歲)拖著女童曾芷澄(6歲)橫過蘭開夏道行人過路線,前往幼稚園,當時行人過路燈亮起紅燈。被告駱興(44歲,圖)駕駛泥頭車由喇 沙利道左轉入蘭開夏道,將兩人撞倒。

有司機聽到女傭慘叫

按目擊證人的書面供詞,泥頭車右邊前後車轆先後輾過女童及女傭的頭部;有私家車司機聽到女傭慘叫即響按提醒被告,泥頭車前行約半個車位才停下。
控方指被告在警誡下稱當時為留意轉彎時會否與右邊的巴士碰撞,望著右邊倒後鏡,當望向左邊時,已聽到兩下聲響,下車見兩名死者躺在車尾。他指當時車速是20至30公里,以及他正在聽收音機。
案件編號:DCCC159/13                                    

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

兩車遭爆竊 失萬元財物

【本報訊】昨凌晨半小時內深水埗及長沙灣先後發生車內盜竊案,合共損失近萬元財物。其中一輛私家車被撬門鎖偷竊,損失手機、現金及首飾價值近萬元,無人被捕。
34 歲姓潘女子早前將其私家車停泊在深水埗大南街43號對開錶位,至昨凌晨2時她返回取車時,發現車門鎖被撬,車廂內有搜掠痕跡,經點算後證實其值800元的 手機、100元銀頭及其男友值1500元手機、3500元玉器、3000元首飾及1000元現金均不翼而飛,潘女事後報警,警員到場兜截無果。
此外,53歲姓黃的士司機將車泊在長沙灣元州街356號對開往消夜,半小時後至凌晨2時許折返取車,發現的士右後車窗被打爛,放在車頭的黑色袋失去,損失約300元銀頭及兩張八達通卡。

2013年6月2日 星期日

上二手車網 買着架凶車  車主勁㷫 苦無計可施

上二手車網 買着架凶車 
車主勁㷫 苦無計可施

【本報訊】不想買到凶宅,可睇凶宅網,但不想買到凶車,卻無資料可查核。《蘋果》追蹤過去兩年曾在車廂內燒炭自殺死亡的「凶車」,當中一半仍在街上行駛,有的士、私家車、貨車,更有新車主經互聯網購下凶車仍懵然不知,怒斥前手車主無道義,認為政府應設立可查閱凶車的資料庫,保障消費者利益。
記者:陳達浩 黃偉民 梁美寶

根據警方交通報告統計,2010年共有16宗司機致命的意外,2011年則有17宗,但警方未有統計車內燒炭死亡或其他在車內死亡個案的數字。記者翻查資料發現,在2011年至2013年5月,共有15宗車內燒炭個案,涉事車輛包括私家車、的士及貨車,記者以車牌登記翻查有關車輛去向,發現當中八部車的車牌已停用;但餘下七部則仍然使用中,包括有兩部的士、三部私家車、一部客貨車和一部密斗貨車。


車主忐忑想轉手

記者找到其中一部「凶車」,發現車主及地址均已變更,再根據新地址找到新車主,是從事電召客貨車生意的趙先生。他說兩年前經一個著名二手車網,以16.8萬元購入該部七座位客貨車:「上手車主姓翁,當時佢話自己轉行揸機場車,我冇諗過架車(有人)燒過炭喎!」
記者查悉,該車於2011年4月曾發生一宗男子在車內燒炭自殺身亡案,當日警方調查後發現該車是死者胞兄持有,當時車頭稍微凹陷。
趙先生知悉座駕「往事」後,顯得忐忑不安,起初仍不敢相信,只不斷說:「個車主仲生勾勾,冇理由㗎!」他更當場致電上手車主,惟對方只說不知道後,匆匆掛線。趙先生坦言,知道買了凶車後感到不安,認為上手車主有責任告訴他,並慨嘆:「最衰我手頭緊,唔係梗係即刻賣番出去啦!𠵱家惟有揸住先。」


議員促設監測網

記者亦發現,另一部由公司持有的凶車,至今未有轉換車牌。本報向該公司了解,負責人直認,事後已將該車經二手市場放售,由新車主購入,但車牌仍照用。至於有否減價促銷?他說:「員工都知呢件事,我哋只係以合理價錢賣出去,正常二手價格。」他承認因感到不吉利而出售貨車,以免員工心裏不舒服。
有不願上鏡、從事車房的梁先生說,曾有朋友的家人在車內燒炭身亡,並經他火速將凶車放上網出售,「唔需要特別減價,就咁賣,亦都冇人查到」。他稱由於「燒炭凶車」本身沒大問題,有車房會以超低價收車,再用香薰薰過車廂辟味,換車牌後再轉售。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樓宇會經銀行按揭及估價,一旦成為凶宅也有迹可尋,租客買家容易知道,但要追查購入的二手車是否凶車則有難度,當車主更換車牌後更近乎無迹可尋,「惟有車主訴諸良心,主動同新買家講;又或者網民自發整監測網站,唔係都好難知」。

【本報訊】住宅曾經發生兇案,市民透過凶宅網或地產經紀查冊,均可輕易查到。不過,香港汽車進出口商會會長兼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坦言,因汽車轉換車牌後,普通車主難以追查舊車主紀錄,但車行則可透過檢查車身的底盤號碼,查出其「真正身份」,即使換牌也無法瞞天過海。

有資料庫及查冊機制

羅少雄說,幾年前,曾有一位非車主的中年男子將一輛日本四門車交到其車行放售,「佢當時話急放,本來架車值20幾萬,但佢就話減至10幾萬放,我哋覺得好可疑,結果一查就發現係凶車」。
他坦言,一般市民單從網上買車,很難查到是否凶車,但車行均有自己的資料庫及查冊機制,即使凶車已改樣或改牌,底盤號碼卻不可改,在牌簿上可看到,藉此辨別其「真身」。

保險公司銀行有紀錄

同時,車輛若發生任何交通意外或有人在車內死亡,保險公司一定有紀錄,有關紀錄會儲存7年。此外,車行亦可經銀行翻查紀錄,若車主已死亡,會視為財產一部份轉移給親人。
市民若不想買入凶車,他建議準車主找相熟車行翻查紀錄,同時可留意該車交易紀錄是否異常頻密,因港人一般兩至三年便會換車一次,如發覺車輛轉手太快,便要小心翻查原因。
據知,美國、日本等地均設有網頁,供市民翻查車輛意外紀錄,但本港則未有查冊制度核對凶車資料,他促請運輸署及民間組織成立凶車資料庫,保障車主利益。

【本報訊】記者統計過去兩年凶車資料中,發現15部「燒炭凶車」中,有5部為的士。雖然是凶車,但有的士車主則以自己及親人並非用家,懶理是否有人曾於車內燒炭,默默交由車行租給其他的士司機;有的士車行則會在凶車進行宗教儀式,以求心安理得,但對於會否告訴租用的司機,則支吾以對。

「個仔要揸梗係賣出去」

居住在油麻地、80多歲的江婆婆,多年前以300多萬元購入一部的士,月供2萬多元,現時租給車行,每月收回1.7萬多元租金,她說現在每個月均蝕數千元。但對於她的車曾被的士司機用作燒炭,江婆婆卻百無禁忌說:「我知有人自殺,當時有警察打畀我,我叫佢搵返車行,我租咗畀車行,都冇理啦。我自己唔驚!我唔信神、唔信佛,年紀都咁大,都就嚟百年歸老啦!」她又說,該部的士是買給兒子保值,「如果個仔要揸,梗係賣咗呢架出去,買第二架揸啦!」
本報發現位於旺角一間的士車行同樣持有一部凶車,自稱負責人的劉先生起初對「燒炭凶的」支吾以對,但及後改口:「我哋有做返啲儀式!」記者追問會否告知現時租借的司機,劉即三緘其口。惟不少租車司機擔心租了凶車,但因難以查證感無奈。駕駛的士20多年的王先生坦言:「如果係凶車,梗係唔揸啦!我寧願辭工唔做,都唔會揸死過人嘅車!但係咪凶車真係好難查,老細都唔會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