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內鬼盜賣市民資料23/07/2008
稅 務 局 爆 出 懷 疑 有 評 稅 主 任 集 體 盜 取 納 稅 人 個 人 資 料 出 售 的 醜 聞 。 稅 局 昨 接 獲 一 封 署 名 「 一 名 絕 望 的 助 理 稅 務 主 任 」 寄 出 的 舉 報 信 , 指 控 有 上 級 曾 多 番 要 求 下 屬 抄 寫 市 民 的 身 份 證 號 碼 等 個 人 資 料 再 上 繳 , 近 日 發 現 有 人 竟 將 該 些 資 料 以 每 個 五 十 至 五 十 五 元 的 代 價 , 透 過 一 名 稅 局 退 休 人 員 出 售 予 黑 市 錢 莊 及 不 法 集 團 , 估 計 每 年 最 少 涉 及 數 以 萬 計 納 稅 人 的 資 料 , 而 涉 事 的 現 職 稅 局 人 員 最 少 亦 有 十 多 人 。 據 悉 , 稅 局 高 層 收 信 後 大 為 震 驚 , 即 時 將 案 件 轉 交 執 法 機 關 處 理 , 廉 政 公 署 則 不 評 論 個 別 案 件 。
舉 報 人 在 投 訴 信 中 聲 稱 , 「 幾 經 掙 扎 後 仍 決 定 站 出 來 , 指 證 稅 局 職 員 集 體 販 賣 市 民 身 份 證 號 碼 予 黑 社 會 分 子 」 。 他 指 在 稅 務 局 廿 一 及 廿 二 樓 ( 即 文 件 處 理 中 心 ) 工 作 , 在 處 理 報 稅 表 時 曾 在 多 名 不 同 上 級 指 示 下 , 抄 下 無 收 入 或 收 入 很 少 ( 如 二 、 三 萬 元 ) 的 市 民 的 身 份 證 號 碼 等 個 人 資 料 , 然 後 再 交 給 上 級 處 理 。
運 作 已 久 多 人 參 與 信 中 續 指 , 上 級 間 中 會 要 求 他 們 在 一 張 寫 滿 身 份 證 號 碼 的 「 格 仔 表 」 , 經 電 腦 檢 查 有 關 人 士 收 入 並 填 入 表 中 交 回 上 級 : 「 上 頭 叫 我 們 慢 慢 Check , 分 幾 日 做 , 千 祈 唔 好 一 日 Check 晒 … … 亦 最 好 用 人 password ( 密 碼 ) 開 了 的 公 家 電 腦 」 , 舉 報 者 形 容 此 種 運 作 模 式 存 在 已 久 , 不 少 同 事 亦 曾 做 過 有 關 工 作 。
舉 報 人 指 一 直 以 為 抄 寫 資 料 是 作 紀 錄 用 途 , 「 從 未 懷 疑 」 , 然 而 近 日 午 飯 時 與 上 級 外 出 飲 茶 , 同 曾 數 次 有 一 名 已 退 休 的 前 稅 務 主 任 「 食 得 很 豪 」 , 有 鮑 魚 仔 及 魚 翅 等 , 他 們 更 常 相 約 至 澳 門 或 內 地 遊 玩 , 人 工 不 高 但 生 活 豪 華 富 有 , 令 他 起 疑 心 。
到 最 近 , 舉 報 人 某 夜 巧 遇 十 多 名 現 職 稅 務 主 任 與 該 已 退 休 主 任 食 飯 , 他 遂 暗 中 監 察 有 關 過 程 , 赫 見 有 稅 務 主 任 將 一 個 載 有 一 疊 已 填 好 收 入 的 「 格 仔 表 」 交 予 對 方 , 更 聽 見 席 間 有 人 以 物 價 高 漲 、 行 事 危 險 , 「 分 分 鐘 連 退 休 金 都 冇 埋 」 為 由 , 要 求 將 售 賣 每 一 名 市 民 資 料 的 收 費 , 由 五 十 元 加 至 六 十 元 , 更 透 露 「 要 分 十 蚊 畀 做 掩 口 費 」 , 經 退 休 主 任 致 電 「 老 闆 」 、 一 輪 僵 持 後 討 價 還 價 至 五 十 五 元 。
退 休 主 任 收 集 轉 售 舉 報 人 更 聲 言 見 過 一 名 更 高 級 的 上 司 與 該 退 休 主 任 用 膳 , 兩 人 言 談 甚 歡 , 質 疑 是 次 「 賣 料 事 件 」 由 「 高 級 評 稅 主 任 到 卒 仔 大 部 分 都 有 參 與 」 。 據 他 所 知 , 該 些 身 份 證 號 碼 , 會 通 過 該 退 休 主 任 賣 給 黑 市 錢 莊 及 非 法 公 司 , 讓 有 關 公 司 「 篤 數 」 , 以 資 料 假 裝 聘 請 僱 員 、 扮 正 行 生 意 瞞 騙 政 府 追 查 , 甚 至 可 能 用 作 清 洗 黑 錢 。
曾 在 不 知 情 下 抄 寫 納 稅 人 身 份 證 等 個 人 資 料 、 填 格 仔 表 的 舉 報 人 強 調 , 「 以 上 是 我 一 切 所 知 , 並 無 虛 言 」 , 對 自 己 曾 享 受 不 少 免 費 飲 食 感 「 非 常 非 常 內 疚 」 、 人 生 有 污 點 , 「 一 世 擔 驚 受 怕 」 , 更 曾 想 過 自 殺 , 現 正 搵 工 望 「 早 日 脫 離 烏 煙 瘴 氣 的 稅 局 」 , 更 直 斥 稅 務 局 局 長 及 多 名 高 層 疏 忽 內 部 行 政 監 管 , 應 即 下 台 。
稅 局 證 實 收 到 舉 報 稅 務 局 副 局 長 朱 黃 麗 芬 昨 書 面 回 覆 本 報 查 詢 , 證 實 稅 局 昨 日 下 午 收 到 有 關 舉 報 信 件 , 其 後 已 即 時 將 個 案 交 予 執 法 機 關 跟 進 , 由 於 案 件 正 在 調 查 中 , 稅 局 現 時 不 宜 作 任 何 評 論 。 廉 署 不 評 論 個 別 案 件 , 指 廉 署 收 到 貪 污 舉 報 後 , 若 有 足 夠 資 料 會 展 開 調 查 。
有 熟 悉 稅 務 局 運 作 人 士 指 出 , 稅 務 局 十 多 年 前 已 電 子 化 , 每 名 評 稅 主 任 會 負 責 一 定 數 目 市 民 的 個 人 檔 案 , 主 要 是 跟 進 市 民 的 報 稅 事 宜 及 有 否 漏 報 或 逃 稅 , 但 絕 對 不 會 針 對 低 收 入 人 士 , 因 此 不 會 要 求 評 稅 主 任 抄 有 關 人 士 的 個 人 資 料 , 此 舉 極 有 可 疑 。
該 名 人 士 又 指 , 由 於 每 名 評 稅 主 任 只 負 責 自 己 權 限 的 市 民 資 料 , 登 入 電 腦 會 有 紀 錄 , 因 此 若 其 他 評 稅 主 任 , 包 括 高 級 評 稅 主 任 擁 有 不 屬 其 權 限 的 資 料 , 肯 定 有 問 題 , 認 為 稅 務 局 應 徹 底 調 查 有 關 舉 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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